学术副院长
教授
法学院
蕾妮·琼斯教授主要从事公司法和证券法方面的教学和写作, 公司治理, 证券执法, 公司监管中的联邦-州关系, 以及执法实践对企业道德和诚信的影响. She is the author of the articles "Toward a Public Enforcement Model for Directors’ Oversight Duties (with Michelle Welsh) (Vanderbilt Journal of Transnational 法律); "Rethinking Corporate Federalism in the Era of Corporate Reform" (Iowa Journal of Corporate 法律). 琼斯教授还经常就公司法发表评论, 证券法与金融危机.
琼斯教授曾担任波士顿律师协会证券法委员会联合主席, 美国律师协会代表院成员, 《电子游戏正规平台》的编辑委员会, 以及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法律辩护基金新英格兰委员会. 在2002年加入BC 法律之前,Jones教授在波士顿Hill律师事务所执业了8年 & 在Barlow,她代表私人和上市公司处理公司和证券事务. 她被选为2004年美国法学院协会年会上的报告专家, 2007年和2010年.